近日,银川铁检院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管辖,试点办理银川、石嘴山、吴忠市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环境资源类一审刑事案件。对此,该院迅速行动,主动作为,积极参与贺兰山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办理环资案件履职能力和服务地方发展法治保障水平。
“贺兰山下果园成,塞北江南旧有名。”贺兰山是我国重要自然地理分界线和西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维系着西北至黄淮地区气候分布和生态格局,守护着西北、华北生态安全。被称为宁夏“父亲山”的贺兰山,在防风固沙、涵养水源、生物多样性维护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宁夏、西北地区乃至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有着极为特殊的意义,没有贺兰山就没有沃野千里的宁夏平原,贺兰山的生态环境一旦遭到破坏,不但会带来难以承受的生态、经济损失,更会毁坏宁夏人赖以生存的家园。
2021年1月16日上午11时26分,贺兰山腹地平汝铁路K36+200处马匹上道
2月24日,该院在履行公益检察职责中发现,位于贺兰山东麓的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办辖区内有马匹在平汝铁路边林地荒坡内食草,办案人员进入贺兰山保护区后,发现铁路周边同样有羊群、马匹在食草。平汝铁路从大武口区枣窝站往北深入贺兰山腹地。经走访中铁兰州局集团公司银川铁路工务段,该院了解到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铁路部门共发现并处置贺兰山保护区内外铁路沿线马匹、牛羊影响行车事件39次,其中16次因马匹牛羊进入铁道逼停列车,对铁路生产安全构成重大隐患,更为严重的是,在实施严格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其边缘地带多次出现放养食草家畜,说明负有禁牧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和保护区管理局未依法充分履行职责,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月22日、24日,
经事前充分沟通,该院联合自治区铁路护路办、大武口区政法委、银川铁路工务段,先后在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办事处、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主持召开平汝铁路(大武口区段)、平汝铁路(贺兰山自然保护区)沿线生态保护与铁路安全暨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向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长兴街道办事处
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协商隐患整治。办案人员认真听取了
被建议单位“吐槽”,让行政机关充分表达执法中遇到的困难,从事实认定、法律规定、法定职责、规范执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阐释和释法说理,对检察机关依法依规能够牵头协调的事项当场作出承诺,理性平和、真诚协作的工作作风,赢得了被建议单位的内心认同,奠定了良好互信
的
协作基础。
会后,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公安分局、银川工务段与检察机关立即行动,深入贺兰山腹地平汝铁路沿线,开展首次联合执法活动,拍照记录情况,商讨治理措施。针对宁蒙界内蒙古一侧养殖户较多问题,检察机关配合管理局、公安机关进行现场教育劝导,说明违反法律需承担的责任,指导农牧民做好马牛羊舍饲圈养。

深入贺兰山腹地开展检查执法活动
对宁蒙界内蒙古的养殖户进行教育劝导
下步,该院将持续发力,跟踪监督,确保整改方案落实到位,力争形成异物侵入铁路线公益诉讼类案规模,为宁夏川天蓝地绿水美做出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