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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时间:22-08-23 14:27: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汇总)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承办铁路运输系统中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权犯罪。对铁路公安机关和铁路检察机关相关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对铁路公安机关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受理不服铁路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铁路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铁路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对铁路领域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及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且行政机关拒绝履行职责的,向铁路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

兰铁检察分院是一个独立核算机构,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内设机构有机关党委、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案件管理部、检察信息技术处,政治部、检务督察处、办公室等部门。

从单位构成来说,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决算包括: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本级决算、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决算、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决算。

2)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兰铁检察分院及兰州铁检院、武威铁检院共有行政编制110人,聘用制书记员编制48人,相比2021年编制数没有变化,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25人(包括行政人员95人,聘用制书记员30人),退休人数66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九张表详见附件(1),其中八、九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944.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6万元,下降0.9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要求,“三公”经费有所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350.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50.2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40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5.02万元,占69.7%;项目支出1032.35万元,占3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68.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9万元,增长0.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45.24万元,增长1.35 %。主要原因是兰铁分院购置固定资产导致支出增加。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2989.6万元,支出决算为296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6.34万元,支出决算为20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预算执行中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52万元,支出决算为10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11万元,支出决算为8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兰州铁检院 2021 年年中发生一笔国家赔偿款,向财政申请经费27.07 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5.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8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26.08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项目。公用经费289.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1万元,下降9.4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要求,“三公”经费有所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水费、电费、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手续费以及三公经费等项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39万元,支出决算为7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7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28万元,支出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要求,压减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83万元,支出4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5.39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30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 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1万元,下降9.43%,主要原因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要求,压减经费。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13.4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会议费有所压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7万元,下降26.5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受新冠病疫情影响,各类培训批次有所压减。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6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2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1.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28%。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兰州铁路运输分院高度重视,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办公室牵头,财务具体负责完成绩效评价编制工作。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959.62万元

)绩效自评结果

1)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年初预算金额为367万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分,最终自评结果为“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个别部门对预算执行意识不高,执行力不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将加强培训,做好预算执行工作。二是加强学习、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工作。各个部门和办公室人员都要加强学习积极与其他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

2)物业管理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2.62万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4分,最终自评结果为“优”。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支出目标值难以量化,指标值的确定难以科学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多方面查证资料对项目支出的目标值进行量化,必要时邀请专家进行确定,二是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并定期将预算使用情况向院党组汇报,针对突发性支出做好准备工作。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其相关业务水平,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3)检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金额为430万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检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2分,最终自评结果为“优”。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支出进度缓慢,不利于实时监控项目实际执行情况,二是预算编制的方法比较单一,采用增量预算编制法,采用这种方法会造成预算松弛及资源浪费,下一步将健全和完善预算编制方法,采用零基预算法、滚动预算法、弹性预算法等多种方法结合进行预算编制,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力度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能力,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将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度三个项目自评结果,选定业务费项目作为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对象,根据2021年度开展的部门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业务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数为两部分构成:一是预算执行进度为91.9%,得分9分,二是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得分89分,最终得分98分,评价结果为“优”。

注:具体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1:兰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兰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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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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