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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时间:23-08-22 15:19: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2年度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主要承办铁路运输系统中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权犯罪。对铁路公安机关和铁路检察机关相关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对铁路公安机关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受理不服铁路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铁路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铁路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对铁路领域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及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且行政机关拒绝履行职责的,向铁路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

兰铁检察分院是一个独立核算机构,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内设机构有机关党委、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案件管理部、检察信息技术处,政治部、检务督察处、办公室等部门。

从单位构成来说,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决算包括: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本级决算、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决算、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决算。

  2)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兰铁检察分院、兰州铁检院、武威铁检院共有行政编制110人,相比2021年编制数没有变化,2022年末实有在职在编公务员93人,聘用制书记员29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九张表详见附件(1),其中表七、表八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215.8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1.26万元,增长6.88%,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兰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新建专业技术用房购置相关设备等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678.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8.63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64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7.68万元,占73.98%;项目支出948.62万元,占26.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957.00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288.3万元,增长7.86%。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兰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新建专业技术用房购置相关设备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5.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08万元,增长4.28%。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兰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新建专业技术用房购置相关设备等支出。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49.57万元,支出决算为304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兰铁检察分院2022年度公用经费下降,人员变动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2.48万元,支出决算为19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使用了年初的结转结余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44万元,支出决算为9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原因是年初编制预算时通过科学研判,使用各种预算编制方法进行测算。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2.97万元,支出决算为19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以及人员调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97.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3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8.26万元,增长21.4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政策性调标工资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6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6万元,下降43.42%,主要原因是落实压减相关经费的政策要求。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6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水费、电费、办公费、印刷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6万元,下降43.42%,主要原因落实压减相关经费的政策要求。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12.89%,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要求,压减相关经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会议未按计划开展或采用视频会议形式,支出相应减少。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8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7.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82%。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8.07万元,支出决算为58.07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编制预算时严格按照要求测算相关支出以及年度预算执行中的必要调整与调剂。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2万元,下降18.42%,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8.07万元,支出决算为58.07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编制预算时严格按照要求测算相关支出以及年度预算执行中的必要调整与调剂。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8万元,下降18.14%,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20.69万元,支出决算为20.6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编制预算时严格按照要求测算相关支出以及年度预算执行中的必要调整与调剂。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1万元,下降23.6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7.38万元,支出决算为37.38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编制预算时严格按照要求测算相关支出以及年度预算执行中的必要调整与调剂。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6万元,下降14.7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3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兰州铁路运输分院高度重视,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办公室牵头,财务具体负责完成绩效评价编制工作。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959.62万元。

)绩效自评结果

1)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年初预算金额为367万元,本年实际支出337.44万元,预算执行进度为91.9%,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分,最终自评结果为“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个别部门对预算执行意识不高,执行力不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将加强培训,做好预算执行工作。二是加强学习、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工作。各个部门和办公室人员都要加强学习积极与其他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

2)物业管理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2.62万元,执行数为150.28万元,预算执行进度为92.4%,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4分,最终自评结果为“优”。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支出目标值难以量化,指标值的确定难以科学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多方面查证资料对项目支出的目标值进行量化,必要时邀请专家进行确定,二是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并定期将预算使用情况向院党组汇报,针对突发性支出做好准备工作。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其相关业务水平,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3)检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金额为430万元,本年实际支出337.16万元,预算执行进度为78.4%,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检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2分,最终自评结果为“优”。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支出进度缓慢,不利于实时监控项目实际执行情况,二是预算编制的方法比较单一,采用增量预算编制法,采用这种方法会造成预算松弛及资源浪费,下一步将健全和完善预算编制方法,采用零基预算法、滚动预算法、弹性预算法等多种方法结合进行预算编制,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力度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能力,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将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度三个项目自评结果,选定业务费项目作为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对象,全年预算资金为367万元,全年实际支出为337.44万元,年末结转29.56万元,预算执行进度91.9%。根据2022年度开展的部门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业务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数为两部分构成:一是预算执行进度为91.9%,得分9分,二是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得分89分,最终得分98分,评价结果为“优”。

注:具体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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