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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2021年预算公开

时间:21-02-25 11:12:36 来源:  作者:办公室 点击数: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

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制定实施兰铁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兰铁分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兰铁分院本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2.负责办理刑事案件及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3.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4.负责办理向兰铁分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兰铁中级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行政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兰铁分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5.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兰铁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兰铁分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6.负责受理向兰铁分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兰铁分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7.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监控、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导兰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指导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兰铁分院发出检察建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8.负责网络信息化建设和辅助司法办案的指导和组织工作。负责检察技术的指导,参与管辖案件的现场勘验,对搜取的痕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负责信息安全工作。

9.承担对兰铁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兰铁分院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兰铁分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0.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群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所属三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具体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本级、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铁检机关预算和2个下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3351.1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0年预算减少66.16万元,下降1.9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压减培训费、会议费项目以及其他一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21.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6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3351.1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20年预算减少85.02万元下降2.47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压减“培训费、会议费”项目以及其他一般支出。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19.2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06.5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 89.11 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6.34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321.57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 2361.95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63.16万元,下降2.60 %,下降主要原因是压缩了“三公”经费等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959.62 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降3万元,下降0.32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压减其他一般支出。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1个,主要是:业务费。

2.保障运转经费 2个,主要是:检务综合保障经费及物业管理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0年预算相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 5.3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38万元,下降 20.38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例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11.90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例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

4.培训费 55.78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42万元,下降7.34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压减培训费支出。

5.会议费 9.00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10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压减“会议费”项目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 938.01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5.12万元,增长3.8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经费标准调整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共有3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该项非税收入仅指银行利息收入,3个单位均不涉及其他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4.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9.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5.4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2681.8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5784.96 平方米,价值 948.97 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29 辆,价值 815.38 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364.70万元。2021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559.49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业务费

项目概况: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2020年共有三个项目经费(物业管理费、检务综合保障经费、业务费),根据2020年绩效考评结果,最终确定业务费为重点项目进行评估报告。业务费2020年度预算金额为370万元,本年实际支出370万元,预算执行进度为100%。自评结果为“优”。

立项依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明确提出了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和构建的问题。经过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2018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出台,明确检察机关可以对侵害英烈行为提起诉讼,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作用逐步显现。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再次将公益诉讼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是党中央交给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

实施主体: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

实施周期:2021年01月01日-2021年12月31日

实施计划:1、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部门购置办案设备;2、依据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对线索举报人进行奖励;3、支付专家意见咨询费、鉴定费等费用。

预期总体目标:按照党的十九大总体部署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以及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司法改革各项政策,统筹推进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部署的司法改革举措和任务,强化综合配套。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项目概况:2020年度,兰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实际收到的项目预算拨款收入962.62万元2020年度项目资金实际支出933万元,预算执行率96.92%

2、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检察业务做好全面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法制体系,严厉打击犯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公益诉讼检察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强化机构、队伍建设为基本保障,以执检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为主要支撑,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履职尽责,加大监督力度,规范监督、加强办案,推动我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科学发展。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省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兰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高度重视,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办公室牵头,财务具体负责完成绩效评价编制工作。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95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959.62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2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兰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2.兰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1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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