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群众信访通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2026年3月,兰铁检察分院将开展领导干部集中接访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地点
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31日(工作日期间)
上午10:00—12:00 下午14:30—16:30
接访地点:兰铁检察分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二、接访领导范围
兰铁检察分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
三、接访事项范围
1.不服本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
2.反映兰州铁路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3.不服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和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经再审不服的申诉;
4.反映兰铁检察机关违法违规办案或者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5.举报属于本院管辖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行为的线索;
6.本院所办理的案件,案件被害人及其直系亲属向检察机关提出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属于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申请;
8.反映本院办理的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看守所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9.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10.其他依法应当由本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四、来访须知
1.来访人员须携带监督申请书、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
2.集体信访,须推选不超过2名代表反映问题;
3.来访人员应遵守信访秩序,信访过程中不得喧哗、吵闹,不得缠访、闹访,不得携带拍照、录音、录像设备进入接访场所。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