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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检要闻

检心映民心 和解化春“枫”--兰铁检察分院成功办理一起民事检察和解案件

时间:25-07-23 09:07:3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我收到赔偿金了!谢谢!谢谢检察官!随着电话里传来这句发自肺腑的感谢,一起历时4年、历经法院4次审判的公路货运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在兰铁检察分院的努力下圆满和解。

申请监督人张某购买4箱,通过手机上某快递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下单,委托该快递司进行运输,张某通过微信转账当天支付运费和保价费。运输途中部分酒水损毁,双方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遂酿成纠纷。因不服法院判决的赔偿标准与赔偿金额,张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案件受理后,经全面调卷审查、多次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后发现本案历经多次审判,当事人之间矛盾突出,但综合全案仍有和解可能性。承办检察官通过对比类似案例、剖析法律依据,客观公正地释法说理,及时回应当事人疑问,逐步解开当事人心结针对案件当事人大多在外地的情况,检察机关克服困难,组织当事人有效沟通、消除误解,进行“面对面”座谈,最终在检察官主持下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和解,一次性化解积年矛盾。申请监督人张某当场申请撤回检察监督

察和解,和的是民心,解的是法结和心结。回顾案件的办理历程,我们深深感受到矛盾的成功化解,得益于检民的双向奔赴。检察机关经过多方努力,穿针引线,牵线搭桥,促成案结事了;申请监督人张某信任检察机关,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引导和解工作;其他当事人快递公司诚实守信,依约及时支付赔偿金,至此,一起历时4年的案件圆满画上句号。本案的成功办理是兰铁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三个善于”引领高质效履职办案,持续转变工作理念的真实写照。将案件办理与矛盾纠纷化解深度融合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找到利益平衡点,自愿协商和解,以法治之力修复社会关系的同时减少当事人诉累,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最终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的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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