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分院第三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共同召开指导性案例专题研讨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君姬主持。会议重点研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一批指导性案例(民事支持起诉主题)》,全体参会人员就民事支持起诉职能的重要性及如何开展好此项工作达成共识:
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是将事后法律监督延伸到事前的助力诉讼,其对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维护与诉权保障展现了民事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深度融合的全新格局。要不断树立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新思维,将对弱势群体的常态性保护监督机制作为民事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关注起来。一是主动拓展两级院民事检察部门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途径,加强民事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助力构建弱势群体维权新渠道。二是积极开展多部门协作配合工作,善于启用“外援”,灵活运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三是用足用好检务公开各项措施,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扩大民事监督工作的影响力。四是注重案件办理中的矛盾化解回访工作与风险评估工作,坚守服务人民立场。
会上,何君姬副检察长传达了王炜检察长对指导性案例学用结合、抓好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相关指示,并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创新办案思路,不断拓展案源线索。要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和“六项重点工作”作为出发点,立足兰铁两级院民事检察监督实际,敢于创先,勇于突破,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有的放矢收集摸排线索,稳步提升民事监督质效。
二要畅通信息渠道,构建多单位沟通平台。要增强大局意识与沟通意识,工作中讲求方式方法,注重与铁路公安、铁路法院等单位的共建共治与信息共享。
三要深化“纵横”协同,突出两级院一体化办案特色。横向打通两级院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纵向加强干警之间的沟通协调,群策群力,充分发挥好一体化办案机制。
四要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要重落实、会执行。牢固树立起担当意识,面对民事支持起诉这种在两级院尚未开展过的业务更要迎难而上,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把民事监督工作做得更好更实。